汤姆.索亚历险记

   第二十一章

   暑假即将来临,向来就严厉的老师现在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厉、越发苛刻了,他目的是要全体同学在考试的那一天好好表现一番。他手中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闲着,至少对那些年龄较小的同学可以这么说。只有最大的男孩子和18到20岁的年轻姑娘才不挨打。杜宾斯先生的鞭子打起来特别重。别看他头戴假发,光秃着脑袋,可他刚到中年,身上的肌肉没有一点松弛的迹象。随着“大考”的临近,他的蛮劲渐渐暴露无遗。只要学生出了差错,哪怕是微不足道的小错,他也要乘机发挥,以惩罚学生来获取快感。结果这弄得那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惶惶不得终日,晚上就盘算着如何进行报复。他们一有空就捣蛋,从不放过任何给老师添乱子的机会。可老师仍然我行我素,不睬他们那一套。要是孩子们成功的话,随之而来的惩罚犹如风卷残云,威风凛凛,总是以孩子们的彻底失败而告终。但他们并不甘心失败,而是聚在一起密谋,最后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,这一定能取得辉煌胜利。他们找到了做招牌人的孩子,先让他发誓保密,然后将他们的秘密计划告诉他,请他帮忙,这真是一拍即合。原来这位老师在他家吃饭,在很多事情上已经得罪了这个孩子。过几天,老师的太太要到乡下去串门,这样他们就能顺利地实施计划。另外,每逢重要日子,老师都要喝得酩酊大醉。那孩子说大考那天晚上,等老师差不多醉倒在椅子上打盹的时候,他就“乘机下手”,然后再伺机弄醒他,催他快到学校去。

   到了预定的时间,晚上8点钟,那个有趣的时刻终于来临了。 教室里灯火辉煌,挂着花环和彩带,彩带上扎着叶子和花朵。在高高的讲台上,老师像皇帝一样坐在那把大椅子里,身后就是黑板。还好他看上去不像大醉的样子。他前面有六排长凳,上面坐着镇上的要人。两边又各有三排长凳,坐的是学生家长。左前方,家长座位后面临时搭起了一个大讲台,参加晚上考试的考生全都坐在这里。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长打扮得过了头,个个被洗得干干净净,穿得整整齐齐,让人觉得都有点不舒服。接着的是一排排大男孩,显得有些腼腆和呆板。再瞧那些小女孩和大姑娘,她们一身素装,洁白耀眼,个个穿着细麻软布做的衣服,头上插着许多装饰品,有鲜花,有粉红和蓝色相间的发带,还有老祖母传下来的各种小装饰物。她们露着胳膊站在那里,尤其显得有些局促不安。 那些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都散坐在教室里别的地方。

   考试开始了。一个年龄小的男孩站起来按事先准备好的说:“大家可能没有想到,像我这年龄的孩子会到讲台上来当众演讲。”等等诸如此类的话。他边说边十分吃力地比划着,动作虽然准确,但却很生硬,生硬得像出了点故障的机器一般。他机械地鞠躬退场,获得了全场一阵热烈的鼓掌。

   一个小女孩脸通红口齿不清地背诵了“玛丽有只小羊羔”等,然后十分认真地行了个屈膝礼。在博得了大家的一阵掌声后,她红着脸,高兴地坐了下来。

   汤姆·索亚十分自信地走上前去,背起了那千古名篇《不自由,毋宁死》。他慷慨陈词,不时还大幅度地做着手势, 可背着背着中途就接不上了。怯场症像魔鬼一样攫住了他,他两腿发颤,似乎有窒息之感。所有在场的人确实替他捏了把汗,可没人吭一声,这让他觉得比同情他更难受。到后来,老师皱起了眉头,汤姆这下全完了。他结结巴巴要往下背诵,可过了一会,便好像只斗败的公鸡一样溜下场去。台下的人想鼓一两掌,可掌声刚起就消失了。

   随后有人背诵了“那个男孩子站在燃烧的甲板上”,“亚述人走来了”等一些名篇。接下来的是朗读表演和拼写比赛。寥寥数人的拉丁语班背诵时显得无比自豪。最后晚上的黄金节目终于到了——姑娘们自己的“独创大作”。大家一个接一个走上前站在讲台边,等清完嗓子就拿出稿子(用鲜艳的缎带扎着)念起来。她们个个念得有声有色,十分卖力让人都觉得有点不自然。文章的主题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在同样场合下早已发挥过的。毫无疑问,由此可以追溯到十字军时代她们家族的母系祖先们,人人都用过这类主题,《友情论》就是其中之一。另外还有《昔日重来》、《历史上的宗教》、《梦境》、《文化的优点》、《政体比照论》、《伤感》、《孝道》、《心愿》等等。

   这类文章的共同特点有三个:一是无病呻吟,故作悲伤;二是堆砌词语,滥用华丽词藻;三是特别偏爱一些陈词滥调。此外,这些文章有个显著特点,也是它们的败笔之处:就是每篇文章的结尾都有一段根深蒂固的说教词,好像断尾巴的狗一样,令人难受。她们的“独创大作”不管涉及到什么内容,她们都绞尽脑汁,千方百计让人思索以便获得道德或宗教上的启示。在众目睽睽之下,这种说教虽然给人以假话的感觉,但这种风气还是消除不了,时至今日依然如故。也许只要世界存在一天,这种毫无诚意的说教就永远消灭不了。在这个国度里,有哪所学校的女生不觉得非在文章的结尾加上一段说教词不可呢?更有意思的是你会发现越是不守规矩、不太信仰宗教的那些女孩,她们的文章写的就越长、越虔诚。

   得了,忠言逆耳,不说这些了。我们再接着讲“大考”的情况。朗读的第一篇文章的题目是《难道这就是生活吗?》。下面摘录一段“以飨”读者。

    飞舞驰骋的想象描绘出一幅幅玫瑰色欢乐的场景。 时尚的弄潮儿沉溺于纸醉金迷,梦幻中发现自己置身于欢乐的人群,成了众人眼里的明星。她举止优雅,身穿素装长袍,翩翩起舞于欢乐的迷宫。她的眼睛最明亮,她的步伐最轻盈。

    梦幻美妙,时光如梭,等待她进入天堂的时刻来临了。她的所见犹如被点化一般,似仙女下凡!每到一处,物变景更美。可时隔不久,她发现漂亮的外表徒有虚名: 曾经令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,现在铮铮刺耳;舞厅变得平淡无奇;她身心憔悴地退出,笃信世俗之乐何以能够慰藉心灵的企求!

   等等、等等诸如此类的话,朗读中,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满意的嗡嗡声,还不时地突然低声说道:“多么美好!”“真能服人!”“朴实无华!”最后一段布道词特别令人难受,大家都巴不得早点结束。朗读刚完,全场就报以热烈的掌声。

   下一个站起来的是一位身材瘦弱、性格忧郁的女孩,她脸色苍白得引人注目,那是经常服药和消化不良留下的后遗症。她朗颂了一首“诗歌”。这里节选其中两节就可以了:

   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

   再见,阿拉巴马!我爱你笃深, 离别虽短暂,难舍又难分! 想到你,往事历历燃胸间, 爱怜又悲伤。 曾记否,万花丛中留下我的足迹, 德拉波斯溪旁有我朗朗的读书声; 我听过德达西的流水犹如万马奔腾, 我见过库萨山巅晨曦的分娩。

   我心系百事,无悔无怨, 含泪回首,心平气缓。 我告别的是我熟悉的地方, 见我叹息的也不是异乡他客; 来到该州,我宾至如归, 可如今我将远离高山大谷。 亲爱的阿拉巴马,一旦我心灰意冷, 那时,我真的告别人寰。

   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理解她“真的告别人寰”的含义,不过这首诗还是令人满意的。

   接着又上来一位姑娘。她黑眼睛、黑头发连皮肤也黝黑。上来后,她稍作停顿,这一停顿令人难忘。随后她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,用庄严而又有节奏的语调开始念起来。

   一个梦想

   夜色深沉,狂风肆虐,暴雨倾盆。老天爷高高在上,四周无半点星辰闪烁;炸雷滚滚,满天轰鸣,震耳欲聋。 愤怒的闪电穿过乌云,划破夜空,大有吞噬富兰克林之感。这位杰出的科学家在闪电交织的时候勇敢地放飞风筝以测电能。大风也平地而起,以助雷电群起而攻之,场面更加荒凉无比。

   如此时刻,如此黑暗阴沉,我心生慈悲为众生哀叹。

   “我最亲爱的朋友、老师、我的安慰者和向导—— 我的悲伤中的快乐,我随着欢乐而来的福,”来到我身边。 她像浪漫的年轻画家画的伊甸园里的仙女一般,漫步在阳光下,一个朴实无华巧夺天工的绝代佳人。她步履轻盈来去无声无息。要不是她也和别的仙女一样轻抚人间,令人神奇为之震颤,她会像浮云一般让人不知不觉,消失得无影无踪。她指着外面酣战的狂风暴雨要人们想想它们各象征着什么,这时她脸上莫名其妙地顿生愁云,犹如寒冬腊月里的天气令人颤栗。

   令人可怕的描述差不多用了十页稿纸,结尾仍是一段说教词,把非长老会的教徒说得一点希望都没有,这篇文章因此而获得了头奖,被认为是当天晚上最优秀的作文。镇长在颁奖时,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。他说这篇文章是他平生以来听到的“最美”的文章,连大演说家丹尼尔·韦伯斯特听了也会感到骄傲的。

   顺便说一下,有些人过多使用“美好”两个字,爱把人生的经历比喻成“人生的一页”,这样的文章像平常一样出现了很多。

   那位老师这时醉得几乎是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。他推开椅子,背对着观众,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,为考地理课作准备。可他的手不听使唤,结果把图画得不象样,引得大家暗地里忍俊不禁。他心里清楚大家在笑他画得不好,于是就着手修改。他擦去一些线,然后又画上,结果画得比原来的还差,大家更加肆无忌惮地笑话他。他孤注一掷,大有泰山压顶不弯腰之势,全身心地投入,准备把地图画好。他觉得大家全都盯着他看,想象着自己终于画成了一幅像样的美国图,可是下面的笑声还是不断传来,并且明显地越来越大。原来他头顶上是个阁楼,阁楼的天窗正对着老师的头顶。一只腰部系着绳子的猫从上面悬空而下,它的头和嘴被破布扎上了,出不了声。在下降的过程中,猫向上翘起身子用爪抓住绳子,然后在空中乱舞一通后向下悠来。大家的笑声越来越大。猫离那个专心作画的老师头部只有六英寸远。越来越近,越来越低,猫终于在绝望中一下子抓住了老师的假发。随即那猫连同假发一下子又窜回阁楼。老师的秃头光彩四射,因为那个做招牌人的孩子已经给他头上上了一层光。

   考试就此结束,孩子们报了仇,假期来临了。